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新片《保你平安》正在热映的大鹏,也开玩笑的表示“豆瓣8.7分的电影,是我能评价的嘛”。看了本片之后,他为所有主创感到高兴,也为自己是名影视行业从业者感到高兴,当初入行的选择,现在看来是正确的。